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厅〔2022〕2号)的文件精神及自治区教育厅最新工作指示和要求,为不断深化学历继续教育发展改革,严格规范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推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同意新增新疆职业大学为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2025年2月27日至3月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77779193永利官网继续教育学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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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7日